淡水漁船發現彈體殘骸 海巡依未爆彈通報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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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淡水漁船發現彈體殘骸 海巡依未爆彈通報處置

(圖/翻攝自海岸巡防署官網)


 
106年7月8日14時許,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八岸巡總隊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安檢人員對大陸妹68號漁船實施檢查時,發現該船隻漁艙中有疑似彈體殘骸。


第八岸巡總隊獲報後,隨即通報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留守主管派遣備勤人力前往實施現場管制,並通報聯勤第三支援指揮部請求派拆彈小組處理。18時許,陸軍三支部基隆彈藥分庫未爆彈小組至安檢所實施丈量測重(長度99cm、直徑7cm、重量5kg、重鏽、無料批號),並將彈體殘骸運往未爆彈庫房。


第八岸巡總隊表示:本總隊平時執行「海域執法」、「海洋事務」及「海事服務」等三大核心任務外,亦積極從事各項為民服務工作,若民眾於港區或岸際發生任何緊急情事,請撥打海巡署服務專線「118」,本署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置。另倡導「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

 

公告時間:2017-07-10
文章來源: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0262&ctNode=8195&mp=9996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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