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榮航空因颱風影響取消航班 旅客參團退費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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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有關長榮航空因颱風影響取消航班 旅客參團退費處理原則

(圖/翻攝自網路)

 

有關長榮航空昨(30)日因尼莎颱風影響航班及班機調度,致部分出、入境旅遊團體及旅客滯留。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為保障旅客權益,該局業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旅行業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如下: 


一、出發前:因航空公司航班調度不及係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之事由,旅行社或旅客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並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任何一方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旅行業依第一項為解除契約後,應為有利於團體旅遊之必要措置。」規定辦理。 
二、出發後:倘旅客因長榮航空取消航班,致無法依原定行程返臺;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及利益,如因此超出原訂費用時,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臺。 
三、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之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本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

 

觀光局亦表示,已請旅行業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旅行業公會及旅行業品保協會全力協助出團旅行社於長榮航班調度期間妥為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事宜,以降低損失,並務必維護旅客安全。

 

公告時間:2017-08-01
文章來源: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7310008&toolsflag=Y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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