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蘇澳海巡隊為保育海洋生態、維護漁業資源,加強取締違規捕漁情事,在14日06時許依第一巡防區通報,清查礁溪海域漁船作業態樣時,在礁溪外7.8海浬處發現「新○益」1X號,在櫻花蝦禁漁期間違規進行捕撈拖網作業,立即廣播該漁船停止作業並蒐證取締,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主管機關裁處,以有效嚇阻不法破壞海洋資源行為。
櫻花蝦為龜山島海域特有種(全台僅東港及龜山島海域可捕撈到),漁船捕撈需經核准,宜蘭縣政府為避免過漁,特於102年12月17日公告禁漁期為「每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雖該漁船有核准證照但現已進入禁漁期,仍屬違規作業。
蘇澳海巡隊表示,為保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將持續且嚴正執法,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生態。民眾如有發現破壞海洋不法行為,可打免付費報案電話「118」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公告時間:2017-08-15
文章來源: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1393&ctNode=650&mp=999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