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塭仔港外查獲違規捕魚 台中海巡隊函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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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1

彰化塭仔港外查獲違規捕魚 台中海巡隊函送裁罰

(圖/翻攝自海巡署)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台中海巡隊106年8月31日07時21分,接獲第四巡防區轉民眾林先生118報案:於彰化線西彰濱工業區附近有漁船近岸違規拖網,請派艇協處。


該隊獲報後即通報巡防艇前往,昨(31)日08時許在崙尾灣前0.9浬,發現「永O6號」(CT3-57XX)漁船,在3浬內違規拖網作業,經登檢蒐證發現起網之漁獲約30公斤,違規作業事實明確,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永」船2船員(1台1菲)函送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裁罰,若違法拖網確定,將可裁罰3萬到15萬元之間罰款。


台中海巡隊表示,本年度執行「護永專案」取締違規捕魚案件,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能有海洋森林的美景欣賞,請國人與我們海巡共同攜手來保育海洋與守護海洋,使海洋資源能夠永續發展。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之不當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該隊將立即前往處理;另為推動廉政效能,執行反貪、防貪、肅貪工作,若民眾發現貪瀆情事,請撥打廉政署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或海巡署廉政專線02-22399241檢舉。

 


公告時間:2017-09-01
文章來源: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1948&ctNode=650&mp=999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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