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已兩年/圖/取自網路)
原先興建大巨蛋是為2017年在台北舉辦的世大運做準備,為世大運賽事期間的主場館,但應營造商遠雄集團施工上與原設計圖差距太大,有公共安全上的疑慮,被勒令停工至今已經兩年,就連世大運已經在8月29號完美落幕,大巨蛋一案仍然停滯不前,終於在今(7)日有了最新判決。
由遠雄集團承包的台北大巨蛋建案,因負責營造的遠雄未按圖施工,有多達79處和原施工圖不相符,尤其在消防、避難等公共安全的設計上有嚴重缺失,一旦發生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傷亡,有鑑於此,台北市政府在104年勘驗之後,依「建築法」58條勒令承包商全面停工。
遠雄負責人趙藤雄認為,停工判決有失「比例原則」,縱然有多達79處和原先核定建造圖不符,北市府應該以最小侵害原則,命令變更設計,或者是裁罰罰金,認為全面停工的處分太過嚴重,已經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
最新的判決出來,法官今日宣判部分撤銷「維護公共安全」、「防範危險」之處分,其餘上訴均駁回,遠雄需負擔3/4訴訟費用,也就是說,判決解除了大巨蛋案的「全面停工」執行處分,是否復工還得看後續遠雄集團和北市府的協商結果。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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