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團體質疑過勞規定 勞動部「有明確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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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工傷團體質疑過勞規定 勞動部「有明確認定標準」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聯合新聞網)

 

勞動部對工傷團體質疑缺乏過勞認定,提起國內訂有「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主要參考日本過勞認定基準,認定標準與日本相同。勞動部強調,過勞認定考量腦心血管疾病勞工若長期睡眠不足,過勞促發風險將會增加。而其是否屬職業因素促發,須整體評估個案是否有經歷異常事件、短期工作負荷過重或長期工作負荷過重等因素。

 

針對目前許多個案都無法被認定為過勞職災,勞動部解釋稱,過勞案件認定工時因素外,還得考量工作型態,包含不規律、夜班、輪班、作業環境、精神負荷等。隨後將由專科醫師就工作與疾病發生因果關係,綜合評估判斷促發原因。勞動部職安署已將過勞認定參考指引公佈於網絡,期間更提供勞保局、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與網絡醫院、各勞動檢查機構與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參考運用。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主秘林福山表態稱,各個行業勞動條件都依據勞基法為前提,交通部僅針對營業大客車擬定特別工時規定,貨運業則回歸勞基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列出,營業大客車駕駛每日最多駕駛時間不得超越10小時,連續4小時應休息30分鐘等。交通壅塞情況下,最多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45分鐘。

 

職安署更表示,當局參考先進國家所擬措施,決定將過勞預防入法,明確訂定檢查違反者通知限期改善。若情勢未見改善,則能罰款3至15萬元。職安署亦公告「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提供業界推動過勞預防參考,期盼能讓企業與勞工更多瞭解過勞預防與相關問題。職安署經過討論後,將過勞預防納為檢查事項,已順利發函予3385家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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