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分局湖街派出警員黃奕智、劉錦仁等2員於107年1月1日執行0-2時巡邏勤務,於2時53分行經湖內區中山路一段與東方路口,發現一輛自小貨車ACP-OOOO號未依號誌違規左轉,經警攔查後,發現黃姓駕駛人(84年次)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在現場以酒測器測試酒精濃度呼氣值為0.45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酒駕男子因認為僅喝了一點酒加上離家近,便僥倖酒駕,被警察攔檢發現。圖由湖內警分局提供)
黃姓駕駛人稱因與友人因慶祝跨年夜而聚餐,故喝了3瓶啤酒,心想已經凌晨2時許,應該不會遇到警察,又加上路程離家約10分鐘而已,才會酒後僥倖駕車,沒想到竟會在半路遭遇到警方攔查進行酒測,對於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抱歉,並向警方表示不敢再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了。
湖內警分局長陳杏結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警方仍會持續針對轄區易發生或曾發生酒駕事故路段來規劃取締酒駕及飆車等危險駕駛勤務執法,以杜絕憾事發生,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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