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 台南大型重機慣竊二度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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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法網恢恢! 台南大型重機慣竊二度落網

(台南市自去年發生多起大型重機遭竊的案件,刑警大隊特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查,並將嫌犯順利逮捕。圖取自網路)

 

近來國人重視休閒活動暨政府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部分國道路段之後,民眾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出遊、環島已漸普遍,更蔚為休閒風潮。然而台南市於去(106)年3至5月份,在東、北、南、歸仁、善化等區發生大型重型機車失竊案件,經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犯案歹徒特徵均2人1組,分別頭戴1黑1白全罩式安全帽,搭載騎乘懸掛贓牌之山葉廠牌「T-MAX」大型重型機車或摩特動力廠牌重型機車伺機犯案,犯案後均沿省道南下高雄地區而逃逸無蹤。台南市刑警大隊為追查緝捕犯案歹徒,責由偵四隊與第四分局及轄區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深入分析,歹徒犯案手法係先竊取機車為作案車輛,再於他處竊取車牌,於鎖定犯案目標後,騎乘懸掛贓牌之贓車犯案,於犯案後即再竊取另贓牌更換懸掛於作案車輛上,且於下次犯案時再以同樣手法來逃避追查。專案小組更發現,歹徒行竊大型重型機車時,如遇有無法破壞車鎖發動車輛時,會以作案機車在後方用腳推方式,將竊得之大型重型機車沿省道推送約50公里南下高雄地區,手法相當俐落。

 

因大型重型機車有單價高、操控需具技術專業等特性,故研判係與高雄地區有地緣關係且熟悉大型重型機車之慣竊所為,復經依作案手法分析清查竊盜慣犯,鎖定曾於民國93、99年犯下多起竊盜大型重型機車前科,且甫於民國102年假釋出獄之王嫌(37歲、高雄市苓雅區人,有竊盜、詐欺、傷害等刑案資料)涉案嫌疑重大,惟因王嫌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詐欺、傷害案通緝逃犯,故王嫌行方及逃亡藏匿處所不明。

 

經專案小組分析過濾王嫌交往背景並積極調閱監視器、實施蒐證等偵查作為,查知王嫌與女友藏匿處所,並經查明王嫌及共犯林嫌(38歲、高雄市前鎮區人,有竊盜、贓物刑案資料,亦為竊盜及贓物案通緝逃犯)、張嫌(37歲、高雄市鳳山區人,有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等刑案資料)等人身分及犯案模式、作案車輛藏放處所等情。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在高雄市三民區某處社區大樓內查緝王嫌到案,並循線起獲1部大型重型機車、2部普通重型機車等失竊車輛及失竊車牌2面、作案安全帽等贓證物。

 

專案小組歷經數月擴大清查發現,主嫌王嫌與共犯林嫌、張嫌等2人除涉嫌竊盜大型重型機車外,更涉及多件普通重型機車、汽車車內財物竊盜等案,自民國105年年底至106年6月間,即相互搭配犯案,3嫌總計涉嫌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機車車牌、汽車車內財物、大型重型機車零件等竊盜案件達38件,臺中、彰化、嘉義、雲林、臺南、高雄、屏東等縣市轄區均有王嫌等人行竊軌跡,王嫌等人原以為跨縣市犯案,且不時更換作案機車、更換贓牌認為較不易遭追查破獲,未料仍遭專案小組鎖定查獲並擴大逐件偵破。

 

全案依法將王嫌等3人依刑法竊盜、贓物罪嫌,移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擴大追查王嫌等人銷贓管道。警方再次呼籲,年關將至,民眾應多注意防竊,以免讓宵小竊賊有可趁之機。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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