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訊】昨(11)日中午汐止某美式賣場地下一樓停車場,購物民眾發現一輛轎車後座躺著一名孩童,為避免孩童發生危險於是立即報警協助,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員警林育任、吳瑋軒2人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車輛車窗雖留有縫隙且孩童還車內在熟睡,但父母已不知去向,於是立即請賣場立即廣播並查詢車主資料,不久孩童父親接獲通知趕回,員警立即訓斥將孩童留置於車內行為,事後警方將該案通報社會局將依兒少法處置。
(昨日一名父親將孩童獨自留在車內,事後警方將該案通報社會局將依兒少法處置。 圖/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呼籲,將孩童單獨留置車內,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開罰,並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將孩童獨自留在車內的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置。圖/汐止警
分局提供)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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