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細心比對路上的腳踏車,順利替失主找回愛車。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
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員馬肇祥於107年05月30日21時許,接獲民眾連小姐(22歲,學生)報案表示自己將腳踏車停在美麗島捷運站出口的圓環附近,就走到附近的店家用餐。用餐完後返回停放地就發現腳踏車不見了,因為腳踏車是連女剛買的新車,非常珍惜愛護,員警得知後不敢大意,並根據連女斷斷續續的記憶進行分析研判,認為連女應該是記錯停車地點。員警仍會同報案人至現場勘查,無奈當時天色已晚且現場無可調閱之監視系統,員警受理後並告知連女會在深夜巡邏時在附近找尋。
隔不到6小時於31日凌晨3時許,員警馬肇祥在新興區六合一路上的超商門口巡簽時,發現一輛淺綠色帶有菜籃的腳踏車與報案人所形容的特徵相符,立即下車與報案人提供的特徵比對,確認其為該遺失的腳踏車,員警於白天通知報案人前來領回,連女看到腳踏車失而復得馬上破涕為笑,並告訴員警昨日太累了精神不濟才忘記把腳踏車停放在何處,對麻煩到員警感到很抱歉,感謝警方熱心助人、鍥而不捨地尋獲腳踏車。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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