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劉姓犯嫌持有槍枝、毒品。圖翻攝自警光新聞雲)
為有效嚇阻槍械、毒品危害社會治安,執行「安居專案」及「青春專案」查緝毒品行動,展現政府反毒決心,第五分局偵查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6大隊第3隊專案小組,共同查獲劉姓犯嫌持有槍枝、毒品案。
第五分局偵查隊於6月間在台中市北屯區查獲持有槍械案,嫌犯供稱該槍械係由住台南市劉姓男子提供,劉男因毒品罪遭臺南地院判處18年6月徒刑,擔心遭警查獲隨身攜帶槍械防身,警方專案小組執行溯源刨根,檢具相關事證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本案劉姓犯嫌因販毒案遭判刑18年6個月有期徒刑,出入非常謹慎隱密,且對外放話若遭警方查緝時,「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專案小組偵辦期間多次至劉嫌可能出沒的地點埋伏均無所獲,警方仍鍥而不捨,終於在29日18時許,發現劉嫌行蹤,並趁其與女友共騎機車外出購買水果之際執行攔查,於其身上起獲仿土耳其製衝鋒槍1把,子彈15顆,另於臺南市仁德區租屋處起獲改造手槍2把,子彈131顆,塊狀海洛因140公克、安非他命300公克、氰化鉀1包、現金17萬元及電子磅秤、夾鏈袋等證物。本案於初步完成訊問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查獲劉嫌擁有的改造槍枝及大量現金、毒品。圖翻攝自警光新聞雲)
【本文引用自警光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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