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分局多所組合警力,於107年8月31日持臺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在康定路250巷某停業茶水店,查獲現場負責人曾○綸(88年次)及員工詹○文(46年次)、實際負責人吳○宗(61年次,事後通知到案)依妨害風化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現場越籍性交易服務者等2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直搗淫窟掃蕩應召站,經查性交易服務者依編號有個人專屬房間,由服務生指引客人前往,每次交易為15分鐘新臺幣1500元,業者抽取新台幣750元,其餘則歸服務者所有,非工作時間,性交易服務者均不能離開此建築物,用膳及生活所需均由應召站提供,分間雅房位於地下一樓、應召站則位於1樓,應召站會提供服務者靚裝工作照供客人點菜,性交易所需保險套亦由應召站提供。
經詢2名性工作服務者均坦承從事性交易,ㄧ週與業者分帳一次,萬華分局表示,將持續不遺餘力強力執法,以維萬華區良好風俗民情。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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