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1日20時30分許,一名外籍女子焦急地跑進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語無倫次地囔囔著要報案,該所警員黃柏勳先安撫該女子焦躁不安的情緒,請其慢慢說明,原來該印尼籍女子當日與友人從新店搭乘計程車到南機場夜市吃晚餐,要結帳時才發現皮包不見了!由於皮包內有現金新臺幣3萬多元,遍尋不著的情況下,猜想可能是不小心將皮包遺留在計程車上,才趕忙到派出所報案尋求警方的協助。
黃員了解情況後,隨即依其下車地點及時間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不久便調閱到該女子所搭乘之計程車(車號***-L3),黃員立即與計程車司機聯絡,女子眼神這才露出一絲希望,可惜事與願違,司機表示計程車上未發現乘客遺留的皮包;黃員鍥而不捨,請在外家戶訪查勤務警員陳佶豐至現場查看,順道查訪周邊店家是否有拾得一個藍色皮包。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南機場夜市內一間冰店店家恰巧拾獲符合警方詢問特徵之皮包!警方通知該女子至所認領時,她激動表示確實是她遺失的皮包沒錯,沒想到能失而復得,皮包內現金也沒有少,感激之情洋溢於言表,並對臺灣濃厚的人情味留下深刻印象,離去前再三感謝警方及民眾的熱心幫忙。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對於自身的貴重物品,應保持片刻不離身的觀念,隨時提高警覺,建議包包可以手提或者背在前方,維持在視線範圍內,方可降低被歹徒扒走或不小心弄丟的可能性。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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