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警深夜巡邏驚見火燒車 所長協助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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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玉警深夜巡邏驚見火燒車 所長協助救火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中平派出所所長王擎原、大禹派出所副所長呂富進12月5日執行0-2聯合巡邏勤務,在0時20分許巡經臺九線287.9公里處時,赫然發現一輛行駛中的自小客車引擎突然竄出火舌,瞬間火勢擴大無法收拾,嚇壞了去玉里榮院看病返回瑞穗途中的駕駛姜OO(68年次)及附載叔叔彭OO(49年次);王所長兩人見狀立即通報三民消防分隊,迅速趕到現場將火勢撲滅,所幸及時阻止了一場意外災害的發生。

 

所長王擎原表示,深夜與大禹派出所執行聯合巡邏勤務,發現蘇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引擎蓋冒著熊熊大火一發不可收拾,幸好姜民機警迅速下車,王所長兩人見狀也立即協助把兩人疏散到安全距離,同時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轉報消防隊前來滅火,並在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深怕汽車油箱燃燒發生爆炸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姜民表示,該車為近20年的老車,近日才剛購買做為代步使用,沒想到剛上路就發生火燒車事件,幸好有警消人員的即時協助,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王、呂兩員服務熱枕之精神,不僅協助撲滅火勢同時亦遏止災害的擴大,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兩人之舉也獲得民眾的讚許。 

 

分局長潘仕能表示,火燒車事件,多為車輛故障所致,在此呼籲用路人平時即應注意車輛保養工作,如果為車齡較高的車輛,尤應特別加強保養及定期檢驗。另在上路前亦應再次行前檢查,尤其行車安全至關重要的五油(燃料油、機油、動力方向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四燈(頭燈、方向燈、煞車燈、倒車燈)、三水(水箱水、電瓶水、車窗清潔液)等,以降低車輛故障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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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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