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詩晴,於107年12月11日21-23時擔服巡邏勤務,約於21時許,行至林森南路、羅斯福路口時,發現林森南路地下道機車有塞車情事,遂下車走路進入地下道查看,發現地下道有一婦人因車輛拋錨在推車,造成車輛回堵而影響交通安全。
經了解婦人姓陳(54年次),係因車子故障拋錨在地下道,陳姓婦人只好自己推車,但因地下道至羅斯福路為上坡路段,陳婦力氣不足推不上去,才導致其他車輛為閃避而回堵,一開始婦人認出,渠曾經交通違規而遭告發,陳姓婦人擔心會再遭黃員製單,一度堅持不願讓黃員幫忙,幸而黃員發揮關心、關懷的態度,使陳姓婦人卸下心防,才同意讓黃員幫忙,2人一同將機車推到安全之處,陳姓婦人相當感激黃員的貼心幫忙。
中正第二分局肯定本案執勤員警的愛心、耐心,並能以「同理心」處理,秉持著「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有效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的決心,同時加強宣導「行車上路務必檢查車輛狀況」。以維道路安全、行車順暢。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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