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砍假案暫失效 勞工一年國假可放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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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勞動部今天上午指出,俗稱「7日砍假案」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案」,今天(20日)正式宣布刪除案失效,在明天就會公告施行細則失效,勞工將恢復19天國定假日。勞工朋友第一個可以放的國定假日是9月28日教師節。

 

7日砍假案中被刪除的假日分別為: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7日砍假案暫失效 勞工一年國假可放19天 | 文章內置圖片

(圖/截取自網路)

 

今天上午多個勞工團體赴勞動部抗議,手持抗議標語繞行勞動部前廣場,高喊「砍假命令已失效」、「勞動部還7天假」等口號,要求勞動部將被刪除的7個國定假日還給勞工。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砍假案的行政命令已經失效,勞動部應該立刻行文至各地的勞動主管機關,要求轄內各公司修正行事曆,並把已經刪除的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兩天假補償給勞工。

 

勞動部由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工時科科長李怡萱出面接受勞團陳情,然而對於勞工的訴求,李怡萱僅表示「我們會依照立法院的決議處理。」這樣的回答引起勞團不滿,隨後李怡萱在警力的保護下進入勞動部大樓,而勞團也在此時與警方發生小規模的推擠,所幸衝突並未擴大。

 

7日砍假案暫失效 勞工一年國假可放19天

(圖/截取自網路)

 

對於勞團的訴求,勞動部條件司專門委員王金蓉表示,立法院院會已做出決議不予備查,明天勞動部將會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案」失效,恢復原本遭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不過今年已被刪除的兩天假將不予回溯。至於勞團在意的週休二日要以「一例一休」或「兩例」的方式處理,王金蓉稱目前已委託民調公司蒐集民眾意見,做為未來修法的參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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