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出勤加班費怎算? 勞動部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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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農曆春節連假即將來臨!不過,連假期間仍有民眾需要出勤,卻不清楚該怎麼計算其加班費用。勞動部在23日發出新聞稿呼籲雇主,若國定假日要求員工出勤則應給予加倍薪資,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則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由於今年農曆除夕27日、春節28日至30日都屬國定假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理應依法給予勞工假日並加薪,若與勞工達成協議讓勞工於春節連假出勤,應依法發給勞工加倍工資,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則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春節連假出勤加班費怎算? 勞動部這麼說...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勞動部舉例,若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原定1月28日春節為休息日,則可約定在同年1月31日補休。若勞工月薪為3萬6千元,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於28日休息日出勤4小時,則雇主應給予月薪,並另外加給900元。若是在1月31日國定假日出勤,無論出勤時間多久,除應給予月薪之外,也需再另外加給1日工資1200元。

 

勞動部表示,若新法實施後有雇主違法令,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呼籲雇主在春節期間應將心比心依法辦理給予薪資,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春節連假出勤加班費怎算? 勞動部這麼說...

(圖/翻攝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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