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判賠 立委: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201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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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判賠 立委: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圖/取自網路)

 

史上最大工殤RCA求償案經纏訟15年後,台北地院昨判決RCA需賠償受害445名員工與繼承人共5億6445萬元及至清償日為止的利息。但RCA早已脫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RCA早在16年前,就已「惡意脫產、逃避債務」。RCA員工義務律師團呼籲政府,應協助受害勞工求償,透過外交途徑,讓受害勞工盡速得到賠償。

 

揭發此案的前立委趙少康表示,判賠金額太低,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北院合議庭根據相關資料,發現委請「RCA員工關懷協會」提告求償的RCA員工會員,有的目睹至親罹癌,有的承受癌末陪伴過程的漫長煎熬,有的更承受喪親的椎心之痛,還有人因自身罹癌致身心靈都遭受嚴重創傷,迄今都無法平復。

 

合議庭認為,本案提告至今15年,該協會會員身心備受煎熬,但RCA從被起訴迄今未曾釋出善意,也分文未補償,反而在1998年7月、1999年1月,先後將巨額公司資金32億多台幣,匯到法國的國外銀行,明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等情形。

 

律師團說,原母公司奇異公司沒有任何處理,直到1998年地下水整治仍未完成,當時的RCA仍有資力可進行整治,卻不願負責,反以「存放外銀行」名義,將所有資產匯到國外。對於判決結果,RCA委任律師林之嵐表示,因未獲當事人授權,不便發表任何意見。

 

員工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則說,本案求償人數529人、判准445人;求償27億元只判准5.6億元,且RCA前母公司、美國奇異公司並未判賠,律師團在收到判決後,會和受害勞工商討上訴事宜。

 

林永頌說,跨國執行會有些困難,但他不擔心判決會成為「壁紙」。1970年RCA在台設廠,直到爆發汙染事件才關廠。1994年時任立委的趙少康,驚爆RCA長年以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做清潔劑,不僅未善盡管控責任,甚至違法傾倒,嚴重汙染土地與地下水,導致許多員工陸續罹癌,震驚全國。

 

律師團呼籲政府將來應協助受害勞工求償,透過外交部向國際社會及被判賠的公司所在政府訴求施壓,查核湯姆笙等公司在台工程款及資產,讓受害勞工能得到應有賠償。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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