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產發展 經濟部樂觀其成

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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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產發展 經濟部樂觀其成

(圖/取自網路)

 

濟部水利署6日表示,「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已於104年12月30日公布,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水利署預估半年內完成授權子法的制定,讓各界有所依循,而除了開發穩定的新興水源支持社會經濟的發展外,半年後只要在缺水區新設工廠或大規模住宅,都將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讓水資源充分運用。

 

楊偉甫指出,「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通過後,已成功射出法制建構的第一箭,未來半年,經濟部將積極制定包含缺水地區範圍、強制使用再生水比率及替代方式、再生水計費準則、水質標準、再生水經營業申請程序及監督、中央對地方經費之補助等9項授權子法的制定,來完備相關配套措施,讓各界有所依循,以正式啟動再生水的開發與利用。

 

再生水產發展 經濟部樂觀其成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藉此經濟部指出,目前明確要推動的再生水示範廠有台中的福田、豐原、台南的永康、安平、高雄的鳳山溪及臨海等6座,以高雄鳳山溪的招標進度最快,預估2018年產水;台中福田正進行可行性評估,預估2019年產水。經濟部也表示,按照6個示範案的進度,若要達到行政院設定的目標,在2031年將再生水使用率達到每日132萬噸,估計建設規模加後續操作營運等商機將高達新台幣1,500億。

 

另外,已有用水端需求或地方政府、水處理業有興趣的潛在開發廠包括台中水湳經貿園區污水廠放流水再生供中科、桃園水資中心供航空城、中壢水資中心供觀音、高雄中區系統或臨海系統供大林及臨海工業區等,經濟部將持續積極媒合促成。楊偉甫以新加坡經驗表示,據估計,在2010年至2020年十年間,亞洲水利水務基礎設施的市場規模約為4000億美元,其中,2013年以新加坡為基地的企業就取得了13個海外項目,總價值為2.74億新元(2.19億美元),期許臺灣未來也能繼新加坡,蓬勃再生水關連產業的發展。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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