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榮金屬製品塵爆案 3名台籍主管遭判刑

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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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中榮金屬製品塵爆案 3名台籍主管遭判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大陸法院3日判決曾造成146人死亡的昆山台商中榮金屬塵爆案,涉案的3名台灣與11名大陸被告判決有罪,最高處以7年半的刑罰。這起重創台商形象的意外,再度引起關注。大陸法院判決指出,中榮公司違法違規進行廠房設計與生產,使得車間鋁粉塵聚集嚴重,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是導致爆炸案事故發生的主因。

 

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等3人嚴重不負責任,引發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均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決指出,昆山開發區的11位官員未盡監督職責,構成玩忽職守罪。該案14名台灣與大陸被告將分別被處以3年~7.5年的刑罰。

 

 

昆山中榮金屬製品塵爆案 3名台籍主管遭判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2014年8月2日7時34分,位於江蘇省昆山市經濟開發區的昆山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安排員工在4號廠房進行拋光作業時,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傷,經濟損失逾3.5億元人民幣。中榮金屬位於昆山的車間進行拋光作業時發生鋁粉塵爆炸,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億人民幣。

 

法院認為,中榮公司無視大陸國家法律,違法違規組織專案建設和生產,違法違規進行廠房設計與生產工藝布局,違規進行除塵系統設計、製造、安裝、改造,車間鋁粉塵集聚嚴重,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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