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主張廢止紅十字會法 內政部:宜修不宜廢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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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主張廢止紅十字會法  內政部:宜修不宜廢

(/取自網路)

 

 

代力量主張廢止「紅十字會法」,讓紅十字會受人民團體法規範,以符合轉型正義。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23日表示,「紅十字會」其有歷史性,對於國際及緊急危難工作有所幫助。陳威仁並說,不合時宜的相關法令可以修正,讓「紅十字會」平常回歸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但緊急時期仍應賦予其特殊需要。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日前舉行記者會指出,現行的「紅十字會法」讓紅十字會免於外部監督,並不符合轉型正義的方向,他主張廢止「紅十字會法」,讓紅十字會受人民團體法規範。

 


時代力量主張廢止紅十字會法  內政部:宜修不宜廢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23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紅十字會」有其歷史性,起源於戰爭時期可授與到戰場救治傷兵及國際救援工作,國家有這麼特別的組織,對於國際及緊急危難上的救援工作有幫助。原來國民黨在1954年頒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後,讓紅十字會募款不受「人民團體法」與「公益勸募條例」約束,因此引發多位綠營與時代力量立委提案廢法。而內政部長陳威仁對此表示,內政部的主張是「宜修不宜廢」。

 
陳威仁說:『譬如會長任期、是不是比照人民團體法的修訂一任為4年,得連選一任為8年的期限,或是像總監事是否需要政府派遣,這也都可以討論。』不過,陳威仁仍強調,可修法讓紅十字會平常時期回到公益勸募條例規定;但緊急狀況時仍應賦予其特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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