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原始的狩獵本能 原住民獵人聲討釋憲

20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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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原始的狩獵本能 原住民獵人聲討釋憲

(圖/取自網路)

 

科技下生長的都市孩童,或許沒體驗過茹毛飲血最貼近原始的生活,但隨著民族意識的高漲,原住民保護法的規章頻現,曾打獵侍母的布農族人王光祿(Talum)以及打獵欲送禮的卑南族人潘志強,都曾因狩獵而遭判刑定讞,如今在民間團體聲援陪同下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3年前為94歲老母上山狩獵,卻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被判3年6月,後因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暫緩入監,另名卑南族獵人潘志強也因打獵送女友家長山羌被判6月,2人認為《野保法》限縮原民狩獵僅限「祭儀」,違背《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維護原民文化及狩獵自用原則,3月4日在法扶律師團及聲援團體陪同下,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

 

捍衛原始的狩獵本能 原住民獵人聲討釋憲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潘志強、王光祿穿著原住民傳統服裝現身,喊著「狩獵除罪化」「野動法違憲」,並遞狀聲請釋憲。阿美族法扶律師文志榮等律師團、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及學界、原民立委陳瑩的助理等30多人在司法院門口聲援,遞釋憲狀前,潘以米酒、檳榔獻祭進行儀式,他表示,對原住民來說,森林包括食衣住行及狩獵,狩獵文化是生活一部分,希望政府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

 

文志榮表示,原住民狩獵文化應受保障,《憲法》增修條文也明文規定,而《野保法》卻限制狩獵僅限於「祭儀」,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明訂狩獵可「自用」明顯矛盾,希望大法官對此好好研究,搶救原民狩獵文化權。最後,司法院由書記處編纂林吉輝出面接下長達80頁的聲請書,林吉輝除強調大法官會考量人民權益後依法處理,也建議原民團體除提起釋憲外,還可以朝國會修法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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