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公約不能執行死刑?馬英九表示這是天大誤解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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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公約不能執行死刑?馬英九表示這是天大誤解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台灣近年發生幾起相當駭人的隨機殺人事件,包括2014年的鄭捷北捷殺人案及2016年3月底的內湖小燈泡事件。前日鄭捷已經在最高法院的審判下,三審死刑定讞,這也讓死刑的議題重新浮上檯面。最近台灣引入國際人權的「兩公約」,在兩公約的規範下,罪犯的人權將受到保障。不過馬英九表示,台灣雖然有配合公約的執行,但不代表不會執行死刑。

 

25日,馬英九總統與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長張善政等人,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馬英九表示,「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是國際社會最重要的人權法典,也是國際人權保障體系最根本的法源。這3部法典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雖然中華民國已經去聯合國代表權,但他上任後仍積極遵守兩公約並制定施行法規。

 

馬總統又說,人權公約訂定之後,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發展,譬如國內近來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有人批評法院過於寬厚,認為是簽了這兩個人權公約,就不能執行死刑,「這是天大的誤解」。他表示,兩公約中有規定,死刑在3種情況下可以使用,包含:「最嚴重犯罪」、「不能違反《防止及懲治妨害人群罪公約》」以及「必須要是終審的判決」,而這些條件正適用於最近的隨機殺人事件。


 因為兩公約不能執行死刑?馬英九表示這是天大誤解

(圖/取自網路)


媒體詢問馬英九,如國死刑往廢除的方向發展,是否會造成隨機殺人的案件增加?馬英九表示,用自由刑取代死刑的方式,有些國家也在用。但其中發生了很多問題,像一般人不能接受自己竟然要養犯罪份子一輩子,另外,監獄管理有很多的問題難以解決。不過從從人權的角度來說,永遠不放他出來,對嫌犯人權的傷害不會比執行死刑少。

 

馬英九又說,只有法務部長能簽署死刑的執行,總統沒有這個職權,所以讓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答相關問題。陳明堂則說,目前最高法院仍未將死刑犯的卷宗送到最高法院檢察署,他們清楚人命關天,所以在未來一定會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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