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解聘案撤銷 復職補八年薪水!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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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廉委會建議撤銷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的解聘處分,北市教育局已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但因為中山國中已無音樂教師缺額,教育局將另安置蕭曉玲復職,並補發從2008年3月至今的本薪。

 

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解聘案撤銷 復職補八年薪水!
(圖/取自網路)

 

至於可以領多少錢,蕭曉玲表示「我不在乎錢,在乎的是轉型正義」蕭曉玲在2007年11月認為北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剝奪了教師的選書權,向法院提告,但後來在2008年被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以及「行為不檢」等理由解聘,引起蕭曉玲與公民團體反彈。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判市府勝訴定讞,但監察會在2012年糾正中山國中以及北市教育局,表示解聘過程當中有重大瑕疵。北市廉委會在五月申請撤銷原處分,柯文哲也向教育局研議。不過因為司法與監察權平行,教育局七月函請法務部函釋,法務部在八月回函,請教育局依權責自行判斷。

 

教育局表示,在重新檢視當年中山國中處理過程時,發現確實有不夠周延之處,多次邀請法務局等相關機關重新召開會議,並參考了律師的法律意見。不周延之處包含記大過一次的行政處分,後來決議解聘蕭,並沒有按照「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辦理,甚至沒有進入輔導期就直接解聘,程序不夠周全,學校把教評委員會多次接到蕭的存證信函列為不適任事實之一,有不少的改進空間。

 

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解聘案撤銷 復職補八年薪水!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蕭曉玲對此表示,自己最在意的是轉型正義是否能實現,如今雙方各退一步,現在走到了這步可以表示台灣社會與公民力量都在進步,非常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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