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高雄之後北市跟上 26日起核發同性伴侶證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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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法案將於26日在立法院進行排審,為多元性別族群爭取應有權利。臺北市政府也將在當日起,核發「同性伴侶證」,證件大小、格式與身分證相同,上頭會有持證人與其伴侶名字、身份證字號等個人基本資料。這也讓台北市成為繼高雄之後,全台第二個核發「同性伴侶證」的城市,同時也象徵同性伴侶權益越發受到重視。

 

繼高雄之後北市跟上 26日起核發同性伴侶證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繼高雄在去年成為全台第一個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並核發同性伴侶證之後,台北市也將在下周一(26)跟進,北市民政局表示,自同性伴侶註記開放以來,雖然有公文證明但卻有民眾反映不便攜帶,因此,為了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並擴大服務,民政局決定推出「同性伴侶證」,雖無實質法律效力,但在醫療手術需要時,同性伴侶也能為對方簽訂同意書。

 

繼高雄之後北市跟上 26日起核發同性伴侶證

(圖/翻攝自網路)

 

至於同性伴侶證的形式,將以身分證作為樣本,大小、格式以及基本資料都如同身分證上所示,正面印上持證人照片、註記日期,背面則印上象徵多元性別的彩虹旗、發證日期,以及北市發證的緣起。民政局科長洪進達表示,已在台北市註記的272對同性伴侶也可向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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