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明上路 Uber:扼殺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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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6)日起又一新制將上路!昨(4)日總統府公告施行《公路法》修正案,交通部也在昨晚公布裁罰標準,若個人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首次被抓到就罰10萬元罰鍰,每被抓到一次就增加2萬元,以此類推,不過若第5次被抓罰鍰最高20萬元,若是法人、非法人團體或Uber公司則從100萬元起跳,抓到6次或以上就罰2500萬元,被外界稱為「Uber條款」。

 

「Uber條款」明上路 Uber:扼殺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在國外已經相當普遍的Uber,自3年前來台發展後始終不順,不只被計程車司機指控搶奪生意,也曾爆出司機對乘客性騷擾,更因未依規定經營汽車運輸被政府視做違法行業,屢屢遭受開罰。

 

「Uber條款」明上路 Uber:扼殺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

(圖/翻攝自網路)

 

日前Uber官方曾試圖與政府進行溝通,但看來還是失敗了。昨日公布新制後,若個人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首次被抓罰10萬元罰鍰,每被抓到一次就增加2萬元,第5次被抓罰鍰最高20萬元。若是法人、非法人團體或Uber公司則從100萬元起跳,抓到6次或以上就罰2500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對此Uber表示相當遺憾,認為政府的決策扼殺台灣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但仍不會放棄台灣市場,目前正與相關單位洽談制定台灣車輛分享法規完整方案,希望能對支持他們的乘客與司機有所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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