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肇事 副所長擦撞機車騎士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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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肇事 副所長擦撞機車騎士

(圖/取自爆料公社)

 

 

 

昨日下午3點在仰德大道發生一起警車擦撞機車事件,肇事者是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許姓副所長,造成機車騎士郭姓民眾(25歲)左腳挫傷,許姓副所長肇事後因未禮讓直行車遭開單告發,並記申誡一次。


士林分局調查指出,許姓副所長於昨日下午駕駛警車在轄區內巡查,正要左轉上陽明山的時候,疑似被公車擋住視線,沒有清楚掌握路況,最後不慎與騎著機車的郭姓騎士發生擦撞,郭姓騎士直接被警車撞飛。車禍發生後,救護人員將郭姓騎士送到陽明醫院,包紮後沒有大礙。車禍全程被後方騎機車的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拍攝下來,並PO上社群網站。

 

 

 

士林分局表示,許姓副所長行車時沒未禮讓直行車導致車禍,雖然和對方進行私下和解,但還是要依規定記申誡處分,並自行負擔警車修理費以及對方的醫療費。此外,警方也告發當時現場一輛違停轎車,就是那台車讓郭姓騎士不得不騎進內車道。

 

許姓所長表示,當時剛好要上山找里長,而派出所前面的雙黃線中間是有斷開的,便逕自左轉,但是沒有看到機車,導致車頭的旗桿勾到郭姓騎士。警方也立刻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開出了900元罰單。

 

 

資訊來源: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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