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遭受歐盟黃牌警告

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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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遭受歐盟黃牌警告

(圖/取自網路)

 

 

台灣的遠洋漁業遭到歐盟列為非法漁業黃牌警告名單。因為《遠洋漁業條例》相關法規規定,被歐盟認定罰則太輕,並沒有達到警惕之效用,因此漁業署海洋組表示,為了解除台灣被歐盟列的黃牌警告,先會從修改《遠洋漁業條例》以及其他方面做努力。

 

官員也表示,修改條例後,在實施的過程也要確保落實條例內容,實際落實港口檢查,在過港口卸貨、轉載的漁船,都需要政府派人或是利用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抽查,確保進出港口魚種檢查漁獲是否有遵照配合管制,以及是否與申報相符。

 

台灣漁船遭受歐盟黃牌警告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全國漁會總幹事林啟滄表示,台灣漁業水產自給率達到140%,具有行銷國際的條件和優勢,目前遠洋漁業三法通過,台灣的漁業將在未來接軌國際,台灣所遭受歐盟打擊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黃牌警告必須盡快解除,減少台灣漁業接軌國際的阻礙。

 

綠色和平組織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表示,「如果接下來拿到紅牌,可能是我國執法不足」,指出根據區域漁業管理組織2015年報告顯示出,在印度洋區域中,台灣漁船為世界違規量為多,他認為修法後,是將國際法規在國內化落實合法,並不是台灣法規修改成特別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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