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強化計程車管理及稽查作為

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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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強化計程車管理及稽查作為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日前發生詹姓計程車司機涉嫌性侵韓籍女子案件,業經被害人報警處理,依觸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6款罪嫌及第221條第1項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已遭法院裁定羈押,警政署將持續掌握法院裁判情形,並督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2項規定,吊扣、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政署為防範計程車治安事故發生,強化計程車管理作為,除要求各警察機關依警政署「強化計程車駕駛人管理工作執行計畫」,加強取締白牌車違規營業、偽造或冒用執業登記證及無執業登記證、執業登記證逾期查驗等違法(規)計程車外,並依下列各項執法重點加強執行:

一、即日起至春節期間實施全國性計程車專案稽查,以防範不法。

二、全面性加強機場、車站及觀光景點違規計程車稽查,以確保乘客安全。

三、主動配合公路主管機關對於包車旅遊或違規(法)計程車實施聯合稽查,

依公路法及相關規定裁罰。

四、持續加強計程車執業資格審查。

 

公告時間:106.01.17
文章來源: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82757&ctNode=11435&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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