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勞動部官網)
勞動部明(17)日即將預告,若正式公告生效,汽車貨運業申請納入適用「8週彈性工時」,可每週上班6天,不必擔心「休息日」加班費;這是「8週彈性工時」自2003年10月以後首次新增適用行業。
勞動基準法在去年修正後,遭受社會外界強烈的反彈,並許多行業紛紛表示缺乏彈性、假日難排班等困擾,勞基法中規定每週工時為40小時,「彈性工時」可分為2週、4週、8週3種,將會依據各個不同行樣進行不同規範。在目前所有勞基法行業都會納入2周彈性工時,每天正常工時可達10小時、單週上限48小時;4週彈性工時目前有40個行業適用,包括加油站業、銀行業、資訊服務業等適用,每天正常工時可達10小時,另規定每2週至少2天例假,也就是「14休2」。
對於八周彈性工時扣掉了四周彈性的40個行業,其餘行業皆可以適用。對於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影印業、汽車美容業等24個行業也指定適用。這八周工時還是維持一天工作八小時為原則,但這八周的每周40小時可以彈性運用,單周上限48小時,因此可以上6天班,但是還是要遵守「7休1」的例假規定。
但企業實施彈性工時前,仍應該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且事先要與勞工約定挪移方式,否則依法將罰款2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