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的必要性 立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

2017-03-17
  • A
  • A+
  • A++

 老屋重建的必要性 立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

(圖/取自網路)

 

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過兩日的密集討論下,在昨(16)日通過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初審,最後提出八大重點,新增落日增款十年內提出申請,是用目標以危險建築為主,將會維持百分百住戶同意,不強行重建,容積獎勵大放送,帶動屋主重建意願,刪除原本例中高度不受限條款,改由地方政府可訂標準,排除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老屋街區,臨地容積獎勵面積限1000平方公尺,房屋稅減免最多12年。

 

在二日討論中,條文增為13條,雖然沒有重大的分歧,但國民黨、時代力量等立委還是希望能新提黨團協商,再送往院會繼續討論。

 

根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的《老屋重建條例》,對於海砂屋或是老舊屋齡的建築,可享有1.3倍的基準容積或是1.15倍原建築容積做獎勵。但也有其他立委質疑,租稅獎勵是政府買單,最後以房屋稅減免2年,最多可再延長10年定案,在審條文中將優惠改為12年為限,不在終身優惠。

 

內部指出,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上,危險老舊房屋是他的重建必要性及急迫性。在討論過程中,立委方為兩大派,一方要求規範加嚴,避免圖利財團與建築失序;另一方則擔憂誘因過低,恐失去獎勵危險房屋重建的美意。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