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農民健康保險資格專案清查」 落實社會福利公平正義

20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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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農民健康保險資格專案清查」 落實社會福利公平正義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為增進農民福利,維護農民健康,並規範農民健康保險 之權利及義務,我國制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又為加強 老年農民之生活保障,政府於 84 年再訂定「老年農民福利 津貼暫行條例」,只要符合加入農保滿一定期間以上、年滿 65 歲並實際從事農業者,得以逐月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惟農保申請門檻低且相關審查、查核及勾稽機制未臻完善, 致發生新北市三峽農會總幹事遭查獲轉賣山坡農地予冒充 農民之民眾,協助渠等申請成為農會會員並加入農保,詐領 老農津貼及農保補助之弊案。鑒於監察院曾針對「假農民」 案對相關行政機關提出糾正,經法務部指示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召開專案會議研商,由本署統合全國各縣市政府政風機 構辦理本專案清查,期能藉此遏阻弊端,確保政府財政支出 符合公平正義。

本次清查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清查已領取老農津貼且 60 歲始加入農保者名單共計 11,791 名被保險人,第二階段由本署督導全國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 篩選符合清查資格之被保險人,會同農業單位向各該被保險 人所轄農會調閱申請入會及加保書面資料研析,並適時辦理 加保農地現勘,以釐清各該被保險人是否實際從事農業及加 保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清查結果共計發現 512 名被保險 人疑有加保資格異常情形,另因本次清查而辦理退保人數計 42 人,平均年齡約 76 歲,以國人平均壽命 80 歲為計算基準, 105 年每月領取老農津貼為新臺幣(以下同)7,256 元,估 計可減少老農津貼給付約 1,462 萬 8,096 元,有效節省公帑 支出。為釐清前開 512 名被保險人是否仍符合加保資格規定, 本署業函請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會同農業單位督責轄管農 會進行複查,複查結果未符合加保資格者,則予退保,目前 仍辦理複查作業中。

針對本次專案清查發現之缺失態樣,本署研提 11 項興 革建議事項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及勞工保險局納入 檢討相關行政作業及後續辦理「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 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之修法參考,期能 有效減少不當享受農保利益及支領老農津貼之情形,避免國 庫之巨額損失及財政嚴重負擔,使政府照顧農民之政策更臻 落實執行,以符合公平正義與民眾之期待。 

 

公告時間:2017-01-27
文章來源:http://www.aac.moj.gov.tw/lp.asp?CtNode=31017&CtUnit=10945&BaseDSD=7&mp=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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