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品質覆核2.0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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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審查品質覆核2.0

​​​​​​​​​​(圖/翻攝自網路)

本局近年來除了清理積案之外,更致力於提升專利審查品質,於104年初成立跨組室專利審查品質覆核小組,執行審查品質覆核工作。為了更精進專利審查品質,於105年8月另成立專利審查品質規劃小組,分析各國專利品質覆核制度進行分析,於12月底擬訂完成於我國具體可行之品質覆核方案。
依據完成之規劃方案,品質覆核制度將分為短期目標、中期目標及長期目標等三階段,循序漸進,將品質覆核擴大為品質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之品質管理策略架構及各項措施。
自今(106)年起,首先執行短期目標,其重點是:
1. 選用優秀審查人員擔任覆核人員
2. 覆核類型之細緻化(四階層)
3. 明確界定「再檢索」之覆核態樣
4. 覆核項目之精細化
5. 覆核表之便利化
6. 加強覆核外審案件
7. 抽案時點由「製稿後判發前」改為「判發後發文前」
8. 覆核作業採兩階段流程
9. 明定覆核意見分歧案件之處理方式
10. 訂定「專利審查品質覆核作業要點」
11. 舉辦覆核人員教育訓練
為了統一專利品質覆核之標準,專利審查品質規劃小組將以現行「專利初審審查品質覆核作業規範暨標準作業流程」為基礎,參考現行品質覆核小組之實務運作,於今(106)年6月底前完成訂定「專利審查品質覆核作業要點」,以供覆核人員及審查人員有所依循。依據該要點,每年將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以形成明確且一致之標準。

 

公告時間:2017-03-17
文章來源: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18249&ctNode=712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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