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澄清軍人子女教育補助並未刪除 為使本項福利措施法制化,將修法取得法律依據

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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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澄清軍人子女教育補助並未刪除 為使本項福利措施法制化,將修法取得法律依據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王定宇委員於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105年12月1日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輔導會106年公務預算時,於會中表示,他不反對軍職退休支領月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人員具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但該筆預算並無法源依據(法律明文規定),經查僅係行政命令,目前是比照現職軍公教人員,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辦理。且由公務預算的人事費用支應,並不妥適;因為該項補助屬給付行政,行之有年,該筆預算總計約8億餘元,每年均須經立法院審查預算通過後,始得據以發放。因此,王委員認為應修法以取得法源依據,並請輔導會將該筆給付作清楚定位,釐清究屬社會救助或國軍退職人員福利。

       此案經輔導會李主委指示,由李文忠副主委代表主任委員,多次向王委員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溝通說明,並主張該項補助屬國軍退職人員之福利,有助於國家募兵制之推動,吸引有志青年投身軍旅,保家衛國。是項說明獲得王委員初步同意,且允諾日後協助推動完成修法,以保障相關人員權益。未來退輔會亦將本於照顧退除役官兵宗旨,維持本項福利措施,並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列相關條文,以取得法律依據。

 

公告時間:2017-01-11
文章來源:http://www.vac.gov.tw/cp-1788-108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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