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道場吸金172億 今判11年徒刑

2017-03-21
  • A
  • A+
  • A++

心靈道場吸金172億 今判11年徒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以「太仁心靈導師」為名號的黃圓映廣設道場、辦心靈講座,並向近8000名信眾收取「修道」、「給付生活費」等款項,7年來非法獲利至少172億元,台中高分院今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黃女11年徒刑,同時宣告沒收172億8280萬元贓款,其丈夫、胞妹判9年徒刑。


「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接手王秋冬的經營權,除了向信眾收取不法費用,還將騙來的錢置產,不動產、名車、投資股票、黃金、古董,共計向7935人收取存款14934筆,金額達198億9千餘萬元。此外檢調還在黃女住處查扣現金4億多元。

 

 

心靈道場吸金172億 今判11年徒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檢方調查指出,黃圓應向受害人收取款項,訂定每月支付利息3%,2003年王秋冬過世留下2億遺產,且沒有指定接班人,信眾便推舉黃圓映繼續經營道場,黃圓映改成以100萬元為一個投資單位,並屢次調降利息,2011年檢調發動搜索時,已降為年利息9.6%。

 

2013年年底,苗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判黃圓映12年刑期、併科罰金4億,黃女丈夫林鑫溢和胞妹黃鎂銀也因是共犯各判10年、併科罰金3億,黃圓映被控洗錢嫌疑則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2015年3月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女丈夫和胞妹只是人頭,改判兩人無罪,至於黃圓映並無隱匿財產意圖,被控違反《洗錢防制法》部分,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不服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日終於宣判黃圓映11年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贓款172億8280萬元,另改判黃女丈夫和胞妹各9年重刑。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