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推動綠光城市 1500萬補助太陽光電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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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推動綠光城市 1500萬補助太陽光電

(圖/取自網路)

 

大高雄六項施政核心價值「生態、經濟、宜居、安全、創意、國際」是由高雄市陳菊所領導的市府團隊施政要點,高雄市工務局在101年來首創出高雄市綠能建築自治條例等6項創新法令,其中為了鼓勵民眾與公部門建築物設置光電板,以及民間建築設置太陽光電,高雄市府祭出1,500萬補助,希望能將高雄打造成為永續生態健康的綠光城市。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補助標準分為「獨棟」、「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及「連續十棟(含)以上相連之建築物者」之建築物,另為推展太陽光電相關政策,工務局特別針對「建築物屋頂違章建築改建光電設施」、「建築物整合太陽光電設施(BIPV)」及「戶數達二十戶以上之公寓大廈者」提高補助費用,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市府為了推廣太陽光電綠能發展,至106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計畫對象須為,設籍於高雄市之市民、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趙建喬也同時強調了,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眾多好處,太陽能板可以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耗損,並且降低用電花費,更可以把轉換的電賣給台電,躉售費率每度收費約為6.10元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0%,比定存還高且保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因此裝設太陽能系統能夠有效活化資產利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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