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多管齊下 致力促進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及維護本國自製節目通路,並保障視聽眾權益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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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多管齊下 致力促進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及維護本國自製節目通路,並保障視聽眾權益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喪失本國自製節目能力,不只失去文化話語權,也將失去文創的軟實力。數位匯流的時代,廣電產業雖然面臨其他新興媒體瓜分市場經營日益困頓,但節目內容與相關服務能否留住視聽眾仍為競爭的核心關鍵,「內容為王」才能讓廣電產業在跨平臺競爭中站穩腳步,為協助業者突破現有困境,國家通訊傳備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致力健全上下游影視產業環境,包括引進產業資金活水及規範本國自製節目播映比率等。

在引入資源活水方面,開放置入性行銷、贊助及冠名贊助等相關措施,刪除過去實務操作上恐衍生之疑義,使節目表現可有更多創意空間,同時,為確保資金能投入本國節目製作,相關辦法亦規定電視事業於每日晚間8時至10時播送之非本國自製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以鼓勵本國節目產製。

同時,NCC表示為維持新聞節目真實及公共性,重視兒少傳播權益保障,在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1條已明文禁止業者不得播送受政府委託為置入性行銷之節目,亦不得播送受政府委託而未揭露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補助訊息之節目;此外,亦禁止新聞報導及兒童節目為置入性行銷,以確保新聞應有之中立、客觀及可信度,避免視聽眾受到不當影響。對於近日有媒體報導對於置入相關規範與作法顯有誤解,特予澄清。

在提升本國自製節目比率部分,「廣播電視法」第19條規定,本國自製節目播送比率應達70%,其中主要時段播送本國自製戲劇節目更應達同類型節目50%;另「衛星廣播電視法」第8條,除責成衛星頻道業者應於營運計畫載明傳播本國文化之實施方案外,亦規範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製播節目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本國節目比率之限制。因此NCC在參酌國外規範作法,通盤調查業者製播能量,並彙整相關部會意見後,訂定本國自製節目相關辦法。

NCC在訂定本國自製節目相關辦法時,充分瞭解廣電產業必須不斷製播新節目,才能吸引觀眾收視,並達到培育製播新血之目的。為鼓勵業者能集資源製播優質節目,於辦法中特別放寬新播定義,只要在無線電視、有線電視系統及MOD等不同平臺第一次播出時,均可視為在該平臺之新播。此外,事業間合製,且出資比率達30%以上之節目,於各事業所屬頻道第一次播出時,亦視為新播。

NCC強調,前述相關辦法是首次對於主要時段應播出本國節目加以規範,自公布施行以來,外界多表肯定,並認為將有助於帶動我國影視產業發展。NCC也將密切觀察產業動態,瞭解業者製播情形,並籲請文化部能協力投注資源持續輔導業者產製優質節目,以促進本國文創產業發展。

臺灣廣電媒體的產業能否破繭逢生,振翅起飛,現在或許是個重要轉折點,本會為落實上揭法定政策,將持續密切注意產業之發展。近日發現無線電視臺華視,一至三月有數週本國自製節目略低於70%,已要求該臺總經理及節目部主管到會陳述意見,經其積極回應並提出具體改進作法,NCC表示肯定,後續將敦促其依規劃進行改善,同時再次提醒相關業者應積極努力共創產業多贏,NCC將持續觀測各業者落實情形,如有違法將依行政程序法及廣播電視法處理,以貫徹製播本國自製節目之政策。

連絡人:專門委員 陳金霜

電    話:(02)3343-8505

行動電話:0975-713-668

 

公告時間:2017-04-12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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