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正式回歸 交通部長:要負擔被取締風險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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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正式回歸 交通部長:要負擔被取締風險 | 文章內置圖片

(交通部長賀陳旦/圖取自維基百科/由張永泰 - http://www.voachinese.com/a/news-reactions-on-chinese-bus-incident-20160721/3428605.html,公有領域,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50331350)

 

 

 

Uber今日正式重返台灣,日前Uber已通知曾有合作關係的司機,計畫媒合租賃車業者。交通部長賀陳旦指出,媒合司機、靠行(借名掛單)是不合法的,要負擔被取締的風險。

 

Uber日前發送簡訊給司機,通知其準備駕照、身分證、良民證以及肇事紀錄,Uber方會協助其媒合車行。賀陳旦表示,在納管、納稅、納保險3個立場下,不會對Uber開罰,不過UBER發出簡訊給司機,表達要媒合租賃車業,這是不合法的,交通部將會取締。

 

賀陳旦說:「租賃業者的服務是要用自己的駕駛和車輛,不可使用外面的車提供服務,否則變相是攬客做生意,不鼓勵也會取締,Uber司機若靠行租賃車行,要擔負被取締風險。」


賀陳旦表示,若Uber能解決過去營業用車、駕駛執照納管的問題,讓政府能為消費者把關的話,並不反對Uber做類似Uber做類似UberBLACK的服務。賀陳旦指出,回來的Uber沒有處理之前的罰款,應該不是同一個人,也不是做同樣的事情,而是將經營國外所說的「UberBLACK」(頂級私人叫車)服務。

 

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今日在記者會上宣布,Uber恢復在台營運,目前已規劃與租賃車行合作,未來也將加入計程車。Mike Brown表示,Uber高階主管非常關注台灣動態,自己也很感謝交通部長賀陳旦以及相關的協助,讓Uber有今天的進展。


Uber App方面,Uber台灣區總經理顧立楷指出,新版App功能上線,使用者只要輸入起訖點後,就能看到駕駛的車輛資訊、所屬的租賃公司以及實際要支付的車資,而車資是和政府、租賃業者共同討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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