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是有錢人 犯罪也不用怕?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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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入獄服刑不再是懲罰而是享受,誰來顧及受害者的心情?在美國加州只要受刑人有錢,就可以「坐牢不受罪」。

 

只要你是有錢人 犯罪也不用怕?

(圖/取自網路)

 

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伴,但第二次約會時就伸出魔掌,女方受到性侵告上法院,男子最後被判決1年徒刑,先不說1年徒刑的判決是否太輕,但是男子因為願意付每個晚上100美金,因此可以不必到郡立監獄裡受苦,而是到海豹海灘看守所(Seal Beach Detention Center)內「享樂」?該看守所內配備有平面電視、電腦房,而後男子只服刑6個月就用1萬8250美元假釋出獄,等於男子性侵被害人之後根本沒有遭受到懲罰,被害者就算心有不甘也無能為力。

 

這樣的制度讓外界認為嚴重損害被害人權益,在洛杉磯郡與橘郡,假設犯罪,只要你有厲害的律師然後剛好很有錢,就能和檢方與法官取得協議,除了能住進設備環境舒適方便的監獄,甚至還能選擇如何服刑,例如商量能否周末才來報到、日間戴著電子腳鐐如正常人上下班,晚間才回牢裡等協議,洛杉磯時報LA Times報導「海鮮聞名的芮當多灘Redondo Beach市立監獄每晚198美元,赫莫沙灘Hermosa Beach監獄251美元、拉溫La Verne監獄每晚25美元,豪松市監獄Hawthorne75美元,格倫代爾Glendale85美元,更扯的是,若受刑人覺得按每晚付費太貴,還有半價方案。

 

獄政官員強調「付費坐牢的關鍵詞仍是坐牢而非付費,受刑人來此還是得牢記自己是服刑入獄」。但面對這麼優渥的坐牢環境,難道受刑人能夠痛定思痛、改過向善嗎?十分令人質疑。

 

只要你是有錢人 犯罪也不用怕?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資訊來源:只要出得起價碼 美國加州坐牢不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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