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針對媒體報導「以政治為導向的公共建設之後恐成地方財政大包袱」之回應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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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針對媒體報導「以政治為導向的公共建設之後恐成地方財政大包袱」之回應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有關5月3日媒體報導關於「前瞻計畫 政府沒說但你一定要搞清楚的五件事-以政治為導向的公共建設之後恐成地方財政大包袱」之回應,本會回應如下:

 

對於報導所提前瞻計畫總共編列8800億元,事實是計畫總成本1.5兆,以政治為導向的公共建設之後,恐成地方財政大包袱。政府公共建設計畫財源分擔的方式,本就包含有中央公務預算、中央基金預算、地方預算、自償性經費及特別預算等作為財源,本次前瞻計畫中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及城鄉建設五大項,若加計中央基金、地方配合款及自償性經費,總金額的確會超過特別預算的8825億元。

 

本次前瞻計畫,所提列捷運或輕軌建設都是集中在人口較密集和公共運輸較為發達的六都和都市化地區為主。另軌道建設具公共服務公益性,也具有促進流通,結合人流、錢流的優勢,可進一步增加稅收,且軌道建設具有帶動地方都市發展、促進地方經濟轉型等效益。故未來地方政府提報計畫時,會被要求審慎評估後提出完整計畫,明確提出如何培養或提升運量,及規劃接駁轉乘等配套措施,並承諾一定要逐年落實相關配套作為,以期達到損益平衡,避免財務效益過於樂觀而失準造成未來營運困難之現象。

 

 國發會強調,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舉債上限規範較往年嚴謹,林全院長於106.3.23宣示,前瞻基礎建設預算會嚴守財政紀律。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各項新興計畫,後續個案計畫審議,仍將遵循一般建設計畫的嚴謹程序進行,個案皆會作效益評估,覈實檢討經費合理性、後續營運之風險及效益。各地方政府仍應依相關規定及程序陳報行政院核定,並提出財源籌措及自負盈虧等因應對策,中央也會嚴審各個案計畫,另外將來一定會審慎要求自償性分析,以充分降低後續營運之風險。前瞻計畫中的城鄉建設,執行方式採競爭型機制,由相關主管部會訂定審核標準及辦法,原則上由縣市提案競爭,中央不補助任何土地費用,地方配合款則按「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杜絕浪費或蚊子館的情況發生。

 

公告時間:2017-05-03
文章來源:http://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AAE178CD95D4C&s=8C7C4DB7A89F43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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