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會同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查獲日本籍出境旅客攜帶超額外幣未申報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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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會同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查獲日本籍出境旅客攜帶超額外幣未申報

(圖/翻攝自關務署官網)

 

臺北關表示,本(106)年5月20日12時許,日本籍旅客岡○○○於臺北松山機場欲搭乘班機出境至日本,通過安檢線時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經航警局臺北分局安檢人員於渠手提行李內,發現攜有大量外幣現鈔,隨即通報海關,嗣經清點,執檢關員依據《管理外匯條例》規定,當場發還1萬元美幣,其餘430萬元日幣、6,400元美幣及4萬6,890元新加坡幣則全數沒入國庫。


臺北關說明,依據管理外匯條例第11條及第24條第3項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不依規定報明登記者,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該關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及無記名有價證券(如旅行支票)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相關規定可進入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新聞聯絡人:莊佳菱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業務承辦單位:松山分關 聯絡電話:02-25464698

 

公告時間:2017-05-22
文章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675&ctNode=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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