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許可民視屆期換發電視事業執照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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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許可民視屆期換發電視事業執照

(圖/翻攝自網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第750次委員會議,審議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視)屆期換發電視執照案,於邀請民視總經理王明玉及相關主管到會說明後,決議依「電視事業換發執照審查諮詢委員會」之審查建議,許可該公司換發電視執照。

 

本次NCC委員會議面談重點,主要包括換照一般審議事項、諮詢委員會之意見、以及無線電視產業於數位匯流下,民視如何面對新興媒體的競爭;而該公司近日內部股權紛爭所引發外界關注之涉己事件報導,應如何落實自律、與自製節目的品質如何提升等議題,亦為委員會詢問之重點。

 

民視代表針對NCC委員詢問事項逐項回復,其中針對近日因外界對於該公司對於涉己事件報導之關切事項,該公司於面談時說明,該公司新聞部確實訂有「涉已事務新聞製播準則」等規範,此部分,NCC要求該公司應確實落實自律內控機制,以維持新聞節目之製播專業,避免引發相關爭議。

 

NCC表示,經審酌民視提出之換照資料,認為民視過去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及未來營運計畫規劃,尚符合廣播電視法第12條之1有關換照之審酌事項,決議許可換照,並要求該公司依審查所提之相關改善事項確實執行,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連絡人:專員委員 陳金霜

電    話:(02)3343-8505

行動電話:0975-713-688

 

公告時間:2017-05-31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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