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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今(7)日第75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草案,修正低功率射頻器材得使用頻段等相關規範,包含增加無線射頻識別器材(RFID)使用頻段,及增訂低功率廣域物聯網射頻器材適用規定,期使廠商得利用經型式認證之物聯網器材廣泛應用於各服務領域,以促進我國物聯網整體產業發展。
NCC表示,本次法規修正係參考國內產業需求、國際相關器材技術發展與各國法規,並依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頻譜使用規劃,將RFID器材操作頻段由922 MHz~928 MHz修正為920 MHz~928 MHz,及增訂低功率廣域物聯網器材(920 MHz~925 MHz)與低功率海上活動示標器(926 MHz~928 MHz)之檢測規定。
隨著科技發展,無線通信應用在感測資訊的傳輸日益普及,萬物聯網不再是夢想。感知器結合射頻模組,即可將其所偵測或蒐集之資訊以無線方式傳送至閘道器(Gateway)或基地台,再由後端網路將資料回傳至控制中心或雲端,即時提供業者所需資訊,並推出相關且多元的應用服務,例如智慧電表、智慧停車場、智慧城市。
目前Wi-Fi、Bluetooth、NFC、RFID等區域型網路技術雖已可因應物聯網萬物相連之需求,但其傳輸距離有限,僅適合室內或特定區域使用。為促進物聯網之發展,NCC爰據以修正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將原僅適用於區域型之低功率器材,擴增至廣域型之物聯網各種器材亦可適用。
NCC指出,本草案經委員會議通過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草案對外預告,預告期間將蒐集外界意見並進行研析修正,期使本技術規範內容符合產業界期待,更臻完善。
連絡人:副處長 徐國根
電 話:(02) 3343-8202
行動電話:0932-311-889
公告時間:2017-06-07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