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自行車族要小心了 明年違規停車將遭拖吊將收費

2017-06-08
  • A
  • A+
  • A++

北市自行車族要小心了 明年違規停車將遭拖吊將收費

(圖/取自Pixabay)

 

在環保意識的興起,人們紛紛將選用腳踏車成為現在的代步工具,並且腳踏車也成為現在的一種流行的趨勢,但是也衍伸出腳踏車隨意停放的問題,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台北市交通局今(8)日宣布,「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民眾若未依規定停放自行車將遭到拖吊,將依法慢車(含自行車)移置費用100元(輛/次),保管費用25元(輛/半日)。

 

台北市交通局局長張哲揚宣布,自107年1月1日起,慢車倘違規停車,依第4條規定可由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移置,並移置至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所公告指定之場所保管,另依第7條規定所訂「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收費基準」,慢車(含自行車)移置費用100元(輛/次),保管費用25元(輛/半日),若在1小時內取車,不收取保管費。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有關慢車移置費、保管費之收取,由市政府另行公告之……並應於公告收費前為至少六個月之宣導」,爰市府已於6月1日公告,且將自107年1月1日起對違規停車移置之慢車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交通治理科解釋,不同於汽機車可處罰鍰,因腳踏車無車牌,僅能收取移置費用,但執行拖吊時除了會拍照存證外,也會在椅墊、鎖頭貼上條碼,屆時民眾必須出示身份證、鎖頭鑰匙,工作人員再次拍照存證後才能領車。轄內一共有3處自行車拖吊場,分別是龍門國中停車場、萬華國中停車場、撫遠移置場,拖吊隔天將在停管處自行車專區公告。民眾若超過1個月未領車,公告3個月後,將請環保局移置、對外拍賣。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