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放大鏡─「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問答集正式上線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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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放大鏡─「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問答集正式上線

(圖/翻攝自網路)

 

新修正洗錢防制法將於106年6月28日正式施行,其中第7條第3項增訂「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簡稱PEPs)」審查條款(下稱PEPs條款)。所謂PEPs條款係考量具有重要公眾職務(prominent public function)者,因其地位與影響力(position and influence)可能被濫用產生洗錢、資恐、貪污或其他特定犯罪,國際規範均要求各國之金融機構或指定之非金融事業及人員應明定以風險為基礎,執行加強對其等客戶之審查程序與相應作為。本部爰依該法規定擬具「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草案,並進行法案草案預告,頃於106年6月3日完成預告。因相關媒體報導與各界疑問眾多,為利釐清相關爭議,以利大眾了解,本部陸續蒐集相關問題,已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專區」設置問答集,供各界查閱利用。又為了解各界意見,本部亦將於洗錢防制法施行後4個月,邀集各界交換意見,協助熟悉執行方式與經驗,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公告時間:2017-06-14
文章來源: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466916&ctNode=27518&m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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