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判決 國票金董事:國內外史無前例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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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案判決 國票金董事:國內外史無前例

(圖/取自維基百科/由Outlookxp - 自己的作品)

 

 

媽媽嘴八里雙屍案震驚社會,而日前判決結果出爐,高院判決媽媽嘴公司和謝依涵連帶民事賠償368萬多元。對此,許多金融業高階經理人都覺得不太合理,有經理慨言:「那這樣誰要當董座?」


八里雙屍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提出民事求償,一審地方法院認為,謝依涵行兇當時並非在媽媽嘴店內,且也非以咖啡店長身分犯下罪行,故認定呂炳宏等股東並無連帶賠償責任。

 

高院則認為,謝依涵在飲料內放安眠藥,並將不省人事的死者扶出咖啡店,殺人後又回到店裡,殺人行為和店內業務無法切割,都是民法第一八八條第一項所稱的「執行職務」行為,而媽媽嘴公司欠缺對員工的監督管理機制,判呂炳宏等三股東應負擔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須付368萬元民事賠償。


除了呂炳宏連連喊冤之外,國票金董事長魏啟林表示,此判例國內外史無前例,公司怎麼可能去監督所有員工的私生活、在外行為,後續影響值得關注。此外,也有金融機構董座慨言自己也是一路打工仔的,如果此判例沿用下去,「那我該想是不是該退休了」。還有金控董座以富邦人壽為例指出,「是不是代表任何一個業務員開車撞到人了,蔡明興也要負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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