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帶菸酒入境,應注意免稅限量及通關規定,以免受罰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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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攜帶菸酒入境,應注意免稅限量及通關規定,以免受罰

(圖/翻攝自關務署官網)

 

臺北關表示,本(106)年7月9日15時35分許,查獲本國籍林姓旅客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42條超量香菸自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爰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將超量香菸處每條新臺幣500元罰鍰,並沒入貨物。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入供自用之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超過前開免稅數量,應主動至紅線檯申報查驗通關。 


該關進一步表示,新修正菸酒稅法規定,捲菸之菸酒稅額自每千支新臺幣590元調漲至每千支新臺幣1,590元,並自本年6月12日開始實施。為防制菸害,維護國人健康,該關將對旅客攜帶菸酒之數量加強查緝,呼籲旅客如攜帶超量菸酒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於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業務承辦單位:稽查組;聯絡電話:03-3983386。
新聞聯絡人:莊佳菱;聯絡電話:03-3982901;手機:0978-667109。

 

公告時間:2017-07-11
文章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80152&ctNode=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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