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市場攤商多數退出 改單一經營主體方式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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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市場攤商多數退出 改單一經營主體方式

(圖/取自台北市集主題網)

 

江南市場89年遭鑑定為海砂屋,當時即評估不再作傳統市場,惟89名攤商中,仍有45名要求繼續營業,市府遂於97年決定以BOT方式興建江南市場,歷經9年改建,因消費習慣及周遭競爭環境改變,客群轉移至內湖路一段737巷、文德路66巷黃昏市場、全聯超市甚或內湖區之好市多、大潤發等大賣場,原續留之45名攤商又陸續有9名退場,嗣經市場處106年5月1日召開協調會並調查攤商意願,又有25名自願選擇領60萬退場,市府評估繼續以傳統型態經營,恐造成攤商裝潢營運費用及公帑之浪費,遂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及「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改建或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啟動第二次攤位收回作業,並於106年6月8日公告停止江南市場傳統市場之使用,目前餘11名攤商仍欲續留經營,可依規定改配其他市場空攤繼續營業,市府停止傳統市場之使用後,未來仍將作市場使用,朝以單一經營主體方式服務在地居民。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依江南市場BOT案契約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江南市場樓上附屬事業僅可作為商業使用。BOT廠商配合市府要求市場攤位營業面積加大致其獲利面積減少並考量社會經濟環境變遷,BOT廠商為可持續經營,故依約向市府申請附屬事業由一般事務所變更為旅館業(均為商業使用性質),承諾新增營運權利金,現市府刻正核算中。另BOT廠商除應自行負擔興建費用約8億元及繳納權利金1,600萬元外,尚須繳納土地租金每年約110萬元。

 

有關報載「一樓隔間攤位竟有兩人高度」,臺北市市場處表示江南市場1樓原設計為透通式的開放型市場,僅11攤為經營果菜魚肉的生鮮攤,另有10攤百貨、6攤雜貨及9攤飲食,市場處為協助攤商進駐營運,自104年起召開多次會議,攤商要求增加隔間、增設鐵捲門,致有現在的隔間形式,為利整體規劃,市場處與自治會自105年即研議整合攤商朝單一經營體經營未果,攤商間協商終至破局。復因歷經9年改建,江南市場周遭競爭態勢更勝以往,營運前景難期,且多數攤商年邁,致無進駐意願,俟經市場處106年5月1日召開協調會並調查經營意願後,簽陳市府核定依法停止江南傳統市場使用,啟動二次收回作業,發放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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