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尼莎暨海棠颱風挾帶風雨,造成全國大小不一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勞保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優於勞保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當日起即予照顧,放寬受理核發其治療當日起之傷病給付申請,且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另有關勞保局提供之各項補助及其他權宜措施詳見下表:
《尼莎暨海棠颱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協助措施》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 |
補助類別 | 內容 |
災區受災之勞、就、農、國保被保險人自付部分保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 (一)災區(以行政院公告為準)內領取政府核發死亡 |
災區受災之勞保被保險人得申請傷病給付 | (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區(以行政院公告為準)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 | |
措施類別 | 內容 |
受災投保單位得依個案辦理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並免徵滯納金 | 受災投保單位或提繳單位無法按期繳納保險費或勞工 |
簡化受災民眾勞、農、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 | (一)勞保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
公告時間:2017-07-31
文章來源:http://www.bli.gov.tw/news.aspx?sys=news&id=Ocs82IcezBI%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