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傑出研究獎」獎勵機制,創造科研多元價值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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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傑出研究獎」獎勵機制,創造科研多元價值

(圖/翻攝自網路)

 

科技部自今(106)年度起調整「傑出研究獎」獎勵類別為「基礎研究類」及「應用研究類」,二項類別獎勵名額共80名,視申請及審查結果,擇優予以獎勵。本次調整重點如下:


 
一、重新定義獎項內涵,強化科研成果的社會效益
將科技知識價值融入日常生活,提升人們生活品質,已成為世界科技發展的新趨勢。為具體回應社會對未來科研成果的期待,因此重新定義獎項內涵及名稱,區分為強調突破科學問題之「基礎研究類」及強調解決實務問題之「應用研究類」,以破除學研界追求論文發表數量之迷思,鼓勵進行科學突破與實務應用的學術研究。


 
除學術界人員外,將引進社會界及產業界代表共同評審,「基礎研究類」之審查重點將著重在研究成果之原創性、學理創新性、學術影響力;「應用研究類」之審查重點將著重在研究成果對於社會、經濟、民生、環境及產業等面向之具體貢獻,突顯學術研究的外部公益性,使政府科技資源的投入獲得最大成效。


 
二、降低累獲獎次數上限,發掘更多優秀科研人才
創新是科技發展的關鍵,人才則是科技發展的基石。為鼓勵更多研究學者獲得獎項肯定,將申請人條件之累獲獎次數上限,由三次調整為二次,讓積極投入各研究類型的學者,均有獲得政府肯定的機會,鼓勵其為我國社會經濟帶來實質影響。


 
三、提高特約研究主持費,鼓勵投入長期的科技研發
配合「傑出研究獎」累獲次數上限之調整,修正本部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規定,將特約研究計畫主持人條件之累獲獎次數修正為二次;且為提供表現傑出人員足夠資源,爰將研究主持費額度由2.5萬元提高至3萬元,以吸引更多有潛力的科研人才,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


 
除了調整「傑出研究獎」獎勵機制,科技部已優化專題研究計畫的申請及審查機制,將重點轉為強調研究主題之原創性,及重視研究目標之產出成果效益,期能以科研生態的根本改變,打底基礎研究,同時強化研究成果的多元價值與學術影響力,將我國科技優勢發揚光大。

 

公告時間:2017-08-08
文章來源: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detail?subSite=main&article_uid=61d71768-ee8f-4f7c-89b2-5305adaafa0b&menu_id=9aa56881-8df0-4eb6-a5a7-32a2f72826ff&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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